从「分配正义」思潮谈起,Web 3 如何实现更公平的互联网?

围绕 Web3 最具说服力叙述之一是,它是朝着更好、更公平互联网发展的运动。具体来说,Web3 的支持者设想用户可以从少数中心化机构手中夺回权力,并且每个用户都可以在公平的竞争环境中参与建设。

Web2 最初也有类似的承诺,即赋予个人创造者权力并消除中介机构,但是这一承诺并没有兑现。现在,站在新时代的悬崖边上,我们应该扪心自问:Web3 真的让机会更加民主化了吗?如果没有,我们如何更好地设计平台和完善系统来促进公平?

在1971 年,社会学家和哲学家约翰·罗尔斯颇具影响力的著作《正义论》中提出一个思想实验被称为「无知之幕」,为这些问题提供了一个有用的框架。罗尔斯认为,在为理想社会奠定基础时,我们应该想象我们不知道自己会落入其中——也就是说,我们应该戴上无知的面纱。公正的社会是一个「如果你对它了如指掌,你就会愿意在一个随机的地方进入它」的地方。罗尔斯补充道:这种情况的基本特征之一是,没有人知道他的社会地位、阶级地位,也没有人知道他在自然资产和能力分配方面的财富、智力和力量等,甚至可以假设当事人不知道他们对善的概念或他们特殊的心理倾向。

罗尔斯的思想实验现在有着特别的意义,因为我们正站在无知之幕所想象的那种拐点上。Web3 提供了从头开始构建全新互联网(实际上是全新经济体)的机会。那么问题就变成了:我们应该创建什么样的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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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可能会说 Web3 还处于早期阶段,这些问题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自行解决。但是,在 Web2 的设计中,有关外部性的问题,到想要解决的时候为时已晚,其后果从选举操纵到广泛的错误信息就可以看出。一些迹象表明,Web3 的早期设计正在复制或加剧 Web2 时代现实世界的不平等。

如果我们希望 Web3 兑现承诺,即它可以实质性地改善生态系统中每个人的状况,而不仅仅是少数高层人士,那么就需要根据能够实现这一目标的原则来设计它。

我们如何定义「公平」?

几个世纪以来,哲学家和思想家一直在争论如何最好地在社会参与者之间分配资源。致力于回答这些问题的思想体系被称为「分配正义」,该学科中有不同的思想流派:

  • 严格平等主义者认为,唯一公正的制度是资源绝对平等分配的制度,换句话说,每个人都应该拥有相同数量的物质商品。该原则相信每个人在道德上都是平等的,因此应该平等地获得物品和服务。
  • 幸运平等主义者认为,重要的是起始位置的平等,并且在那之后出现的任何不平等都可以通过价值差异而变得合理化。
  • 自由主义者认为,个人自由应该是唯一的考虑因素,任何重新分配资源的方式都会侵犯这种自由。
  •  功利主义者认为,最公正的系统是最大化所有参与者总福祉的系统。在功利主义下,财富再分配是可取的,因为每增加一美元对提高穷人的福祉作用要比富人的多。

这些正义理论的共同点是,两种同样重要但往往对立的价值观之间如何平衡的问题:自由和平等。一个所有行为者完全自由的社会可能会导致严重的不平等,因为个人追求财富的动机不同,并且会以促进自身利益的方式行事。相反,一个完全平等的社会会抑制自由,因为个人不能以任何导致与他人不平等的方式行事,即使这种不平等的结果是通过努力工作或技能「获得」的。

使用「无知之幕」推理,罗尔斯引入了他自己的分配正义理论,被称为「作为公平的正义」。它有两个部分:最大平等自由原则和差异原则。最大平等自由原则赋予所有公民最大程度的平等权利和自由,正义要求每个人都享有平等的权利。

差异原则是说,社会中确实存在的任何社会或经济不平等都应满足两个条件。

首先,在公平平等和机会平等的条件下,所有人都可以通过竞争从而获取职位。例如,工作应该对每个人开放,并按功绩分配。换句话说,一个人的成功前景应该反映他们的才能水平和使用它的意愿,而不是他们的社会阶层或背景。其次,任何确实存在的不平等都应该使最不富裕的人的利益最大化。因此,医生的收入高于看门人是可以接受的,因为这种薪酬差异会激励医生追求他们的职业生涯,并确保看门人(以及其他所有人)在生病时能够得到更好的服务。

罗尔斯的理论是有效的,它在平衡自由与平等之间的核心矛盾方面是独一无二的。通过要求不平等使最不利的群体受益,罗尔斯想要对广泛的不平等现象进行自然纠正,否则这种不平等将会促成一个将自由置于一切之上的制度。

鉴于在平衡自由与平等方面的成效,罗尔斯的理论成为互联网的哲学框架。它为建设者的贡献留下了获得奖励的空间,可以激励聪明、有抱负的人在生态系统中建设。与此同时,它给那些前期建设者带来了寻求进步的压力,因为弱势参与者可以公平的创造机会,参与建设。

从公平正义的角度评价当前的互联网

当前的互联网在多大程度上遵守了罗尔斯的原则?在许多方面,Web2 互联网为广大人群带来了机会,并且与没有互联网的世界相比,它更符合罗尔斯的差异原则。在互联网出现之前,从电影制片厂到音乐唱片公司的少数几个寡头限制了参与该行业的机会,互联网和社交媒体平台让任何人都可以参与内容创作和分发,从而让更多的创作者获得成功。

但是 Web2 互联网同时也存在很多缺陷。仅举几个例子说明 Web2 平台如何抑制平等和违反差异原则:零工经济平台带来了数十亿美元的收入,而提供服务的一线工人赚取贫困工资,并被排除在影响他们生活的决策之外;社交媒体公司和媒体平台从算法中赚取了数十亿美元的广告收入,而这些算法损害了脆弱的社区;平台的创作者基金通常会奖励观看次数和参与度最高的创作者,从而导致收入集中在那些已经拥有充足收入来源的人身上,而未能为不太富裕的有抱负的创作者创造机会。我们之前也写过关于互联网平台利用用户创造的价值而获取财富,并推动了 Web2 经济中的广告商业模式。

不只是 Web2 平台未能达到罗尔斯的正义标准,当前 Web3 也在加剧这种不平等。 Web3 项目通常发行加密代币作为价值的体现。早期的代币分发导致了不可持续的生态,其中投机者获得了奖励,而不是那些通过实际使用为网络增加价值的人。一些 P2E 游戏实施了双代币系统,在系统中,用户赚取收入而不是治理权,从而复制当前经济中存在公平风险,即工人赚取工资而不是公平,加剧了财富不平等。商业作家 Evan Armstrong 指出当前一些 NFT 项目与多层次营销模式之间存在很强的相似性。受限于系统设计,后进入生态系统的人无法达到与早期建设者相同的成功水平。

如何在 Web3 中确保公平正义?

我们已经看到,Web2 互联网和早期 Web3 都未能确保一个有利于最弱势群体的自由、公平的竞争环境。那么如何才是符合罗尔斯标准的互联网呢?我们需要做到以下几点:

  • 不要建立一个只惠及富人的系统。要能够站在穷人的立场思考问题;
  • 不要建立一个先行者过度占优的系统。后来但同样努力建设的参与者值得被尊重;
  • 不要建立一个需要极高技术知识门槛的系统。如果你没有能力或资源来学习这些技能,该怎么办?

使用这些反原则作为指导,Web3 生态系统的建设者和参与者可以做三件事,以确保它符合罗尔斯的自由、平等和差异原则的构想:首先,促进自主决策和代理;第二,奖励参与,而不仅仅是资本;第三,纳入有利于弱势群体的举措。

促进自主决策和代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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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b3 的主要原则之一是自主决策理念:与 Web2 平台不同(创始人、高管和股东组成的干部掌握所有权力),Web3 社区由其成员控制。这与经济学家 Albert O. Hirschman 的「Exit-Voice-Loyalty」模型一致,该模型描述了个人对组织和国家不满意时的选择。理想情况下,用户可以在 Web3 平台表达担忧,并试图改变他们的处境;退出寻找新平台;或者出于忠诚,等待情况得到解决。

但今天的情况更加复杂。早期的治理结构在很大程度上建立了代币加权投票,结果是富豪统治,这与 Web2 时期的董事会并没有多大区别。无论是发生在董事会还是去中心化自治组织 (DAO) Discord 频道,富人统治的问题都在于掌权的人难免会为自己的利益着想。

作为将 Web3 的未来与罗尔斯的正义原则相结合的第一步,Web3 生态系统的参与者和建设者需要推动民主的治理体系,让所有成员都可以发表意见,而不仅仅是少数人。在他们所参与的体系中,每个人都应平等地享有选举权,以及可以防止富人统治的其他治理体系。

例如:

  • 基于声誉的治理:将更大的治理权力授予具有较高声誉的人。
  • 代表团:使社区成员能够提名其他人代表他们投票。
  • Pods/subDAOs:组织内的较小群体,其治理范围受到其任务的限制。

 Mirror 的 WRITE 代币空投是有意使其成员基础多样化的典范。想要获得空投需要在平台上注册一个自定义子域名,并在未来参与治理。同时为了扩大能够影响治理的用户基础,代币会根据最大化不同社会集群的算法进行分配。根据 Mirror 的说法,空投「进一步民主化了选拔过程,拓宽了进入标准……」

迄今为止,Mirror 社区的发展取决于那些在形成其过程中起到最重要作用的人。

除了成员自由地提出社区建议之外,人们可以通过治理从内部改变平台,参与者还需要一条可行的退出途径。 Web2 平台通过网络效应和封闭数据来强制保障用户的忠诚度,退出平台会使创作者无法访问其受众或内容。 Web3 提供了构建新系统的机会,这些系统通过真正的数字所有权、开放数据和构建在开源软件之上的网络来确保用户权益。

激励参与,而不仅仅回馈资本

Web3 的核心原则是,有更多的方式为生态系统提供价值,而不是仅仅通过资本。此外,价值应该能够获得,而不仅仅是购买。这与现有结构大相径庭,在现有结构中,拥有资本的人通过投资获得的收入超过了人们通过工作获得的收入,从而导致财富差距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扩大。

将所有权分配给参与者也是现有平台构建方式的一个重大转变。现有平台的实际所有权归于雇员和投资者,但不包括真正为平台创造价值的用户。

将 Web3 与正义即公平的原则相结合的一个重要步骤是,确保每个人都处于平等的地位,并且可以通过自己的功劳和贡献获得权力或报酬的职位。现实是,有些人可以通过投机的方式创建多个账户(称为「女巫攻击」)等策略来增加他们的财富,以接收额外的代币空投。尽管代币的早期分配通常会反常地激励短期雇佣行为,比如参与代币购买或者质押,然后在几天后退出以寻求更高的收益,但仍有机会迭代和改进支持网络长期保留的流程和可持续性。一种方法是通过持续参与网络来获得所有权,而不仅仅是资本投资。例如致力于扩大所有权的项目包括 RabbitHole、Layer3、Gitcoin、BanklessDAO 和 FWB。

保护弱势群体

差异原则的基础是不平等本身同样有利于网络建设。以公平的机会平等为先决条件,不平等仍然是人们自然能力、赚钱欲望和努力程度的必然结果。但是当不平等确实出现时,这些措施是否有利于社会中的弱势群体? 

在现在的技术背景下,这是一个具有挑战性的原则。但是尝试这个思考练习:当前的社交网络推荐算法是否会促进最不富裕的人受益最大化?对于根据观看次数和参与度向内容创作者付款的平台创作者基金,这种不平等支付是否会最大限度地提高用户中最不富裕的人的利益?答案很可能是否定的。尽管顶级创作者有多种获利方式,他们可以维持创作而不受创作者基金支付多少的影响,但是最不富裕的人可能由于资金限制甚至无法参与内容创作。

差异原则对于 Web3 的民主化非常重要,因为参与者将在不同的时间进入生态系统,同时他们具有各种各样的背景、收入、技术水平和访问权限。现在已经有很多项目利用加密技术来最大限度地提高贫困人口的福祉。例如,SuperHi 是一个营利性创意教育平台,计划将所有权下放给其成员和讲师。该平台测试了一项基本收入方案,目标是扩大创造性职业的机会。Proof of Humanity ImpactMarket 等项目寻求使用区块链技术作为基础,为有需要的人提供基本收入。 LaborDAO 等社区正在利用区块链技术来建立工人权力,而 she256、We3 和 Komorebi Collective 等其他社区则专注于增加区块链技术多样化应用。

除了将社会公益作为明确使命的项目外,还应激励所有 Web3 网络遵守差异原则,最大限度地惠及贫困人口,因为这种方法可以最大限度地吸引新参与者,从而进一步推动网络效应。

一个公平、公正的互联网并非一纸空谈

Web3 提供了弥补 Web2 未能兑现的承诺的机会:一个重新构想互联网并从第一原则构建新平台的机会。首先,我们需要就这些原则应该是什么以及为什么达成一致。罗尔斯的正义原则提供了好的起点,我们的目标应该是设计一个公平和惠及所有人的新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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